【創新創業與產經政策】歐盟提出《歐洲創新法案》,加速科研成果商業化與跨境擴張
歐盟執委會於2026年9月9日提出《歐洲創新法案》(European Innovation Act),希望改善歐洲長期面臨的「研究成果強、商業化能力不足」問題,讓在歐洲形成的技術、智慧財產與新創企業,更容易取得資金、進入市場並跨境擴張。這項提案是歐盟新創企業和規模化企業策略及歐盟競爭力指南的重要措施之一,政策焦點放在智慧財產權價值化、研發採購,以及建立更有利於新技術測試與市場導入的制度環境。
歐盟此次特別鎖定兩項創新商業化障礙。第一是許多新創與規模化企業持有專利、技術及其他無形資產,卻因缺乏一致的估值方式,難以作為融資基礎;第二則是各會員國研發採購程序不一,使公共部門難以成為新技術的早期客戶。歐盟希望藉由建立共同制度,降低跨境經營與融資成本,讓創新成果從實驗室走向商業市場的過程更加順暢。
在智慧財產融資方面,《歐洲創新法案》規劃建立全歐盟共同的IP估值框架,並發展連結智慧財產買方與賣方的數位市場,同時提供企業專業諮詢服務。歐盟聯合研究中心指出,較一致的專利估值方式有助銀行與投資機構判斷無形資產價值,使企業更容易利用IP取得創投或債務融資。歐盟估計,相關措施每年可帶來27億至102億歐元的額外IP支持融資,其中較高情境可達102億歐元。
另一項政策重點是建立較一致的研發採購制度。不同於政府直接補助研發,R&D procurement是由公共機構提出需求,採購尚在研發階段的產品或技術服務,使政府成為新技術早期市場的一部分。歐盟希望藉此提高跨會員國聯合採購的法律確定性,加快醫療、教育、潔淨移動等新技術的實際部署。執委會估計,改革每年可為公共採購單位節省約10億歐元,並為企業增加約259.2億歐元年度收益。
歐盟委員會聯合研究中心(JRC)進一步利用RHOMOLO區域經濟模型評估政策可能產生的總體影響。研究顯示,在不同政策落實程度下,相關改革未來10年累計可能為歐盟增加約2,560億至4,520億歐元GDP,而較保守情境在影響高峰可增加約23.8萬個工作機會,較高情境則約50.7萬個。JRC指出,IP估值改革與研發採購是主要效果來源,但這些數字屬政策模型推估,實際成果仍取決於制度落實程度。
除融資與採購之外,歐盟也同步推動更一致的「監管沙盒」制度。監管沙盒允許企業、研究機構及政府單位,在主管機關監督下,於限定期間和受控環境測試新產品、服務與科技,一方面讓業者了解現行法規如何適用,另一方面也讓監管機關取得實際測試經驗。歐盟希望建立共同參考框架,減少不同會員國制度差異造成的不確定性,但同時仍維持公共利益與必要監管要求。
不過,這項法案對創新生態系的涵蓋範圍仍受到部分研究機構關注。歐洲大學協會認為,研發採購、IP融資與數位市場有助改善技術商業化條件,但目前提案較少處理研究人員與企業之間的人才流動、大學在區域創新生態系中的長期角色,以及相關職涯制度問題。這也意味著,《歐洲創新法案》目前的政策重心主要集中在降低創新成果進入資本與市場的制度障礙,而非全面重塑歐洲研究與人才體系。
對歐盟而言,《歐洲創新法案》的關鍵並非單純增加科研經費,而是重新設計技術進入市場的制度環節:讓專利更容易被估值與融資、讓公共採購成為新技術的早期需求來源,並透過監管沙盒降低創新導入的不確定性。後續法案仍須進入歐盟立法程序,其最終制度內容與實際成效仍有待觀察,但歐盟已明確將研究成果商業化與跨境規模化,列為提升科技競爭力與科技主權的重要政策方向。
參考來源:科技產業資訊室新聞稿 (https://pse.is/9mkwbn )